本會與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於110年9月25日上午9時,於成功大學力行校區社會科學院北棟2樓實習法庭共同舉辦府城法學論壇學術研討會-「臺、日新冠肺炎防疫法制之比較學術研討會」,由本會蔡雪苓副理事長及成功大學法律系主任陳運財教授擔任主持人;蔡志方教授、上拂耕生教授(日本熊本縣立大學教授)進行報告,並分由侯英泠教授、王毓正教授進行與談。
上半場蔡志方教授針對COVID-19的醫療資源與管制(口罩、酒精等)、感染源之確認、管制與隔離(諸如自行或集中篩檢、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集中檢疫等),以及公共場所之管制措施、「封城」、「鎖國」之交通管制措施、疫苗施打等等防治措施,進行分析討論,並對涉及之法律依據,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下稱特別條例)、傳染病防治法、醫療法、災害防治法、行政罰法與行政執行法等規定進行重點分析,其中尤對特別條例之合憲性有深刻之討論。與談人侯英泠教授,特別點出依據特別條例第8條、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公布足跡、居住區域、及對居家檢疫者之監控及採證措施等,針對個人隱私的限制,其合理性是建立於主管機關沒有誤判之前提,就此點而言此等法規或有空白授權之風險。
下半場上拂耕生教授以法律保留及損失補償為視角探討台日COVID-19對策之行政法問題。日本COVID-19對策主要是基於沒有處罰規制的「要求」(日語:「要請(yousei)」),即依賴人民的「自我約束」(日語:「自 (jishuku)」)。臺灣是透過立法採取規制與補償相結合之措施;而日本則是以「自肅要求」與「營業補償」(合作費)的方式。相較於外國採取較高密度的法律規制,日本被批評並非「法治國家」,而是「放置國家」,上拂教授從傳染病防治有效性及法律保留的角度來說,認為日本亦應通盤建立一個結合規制與補償之法律制度。與談人王毓正教授則指出臺灣雖然不是放置國家,但卻呈現出「放置政府」的狀態,在高度專業判斷與風險預測的規範事項上,事實上架空了法預見可能性與司法審查的功能。
本次研討會分由蔡志芳教授、上拂耕生教授就台、日防疫制度分析介紹,適逢疫情期間,與會者對此議題感受深刻,提問十分踴躍。研討會最後在大合照後,圓滿結束。 (豪)